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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寝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9日 10:02

为维护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艺术设计院学生宿舍生活秩序,加强学生宿舍制度建设,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文明守纪的学生社区,我院制定了以下条例:

一、寝室卫生值日轮流负责制:每个寝室都要编排值日轮流表,当天值日人员对寝室卫生负全责,寝室检查不合格将给值日生相应的处分和综合测评扣分。

二、学生在宿舍使用电脑应以学习为主,严禁教学时间内和熄灯后使用电脑观看影碟,玩游戏或从事任何其它与学习无关的活动,检查发现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三、使用电脑的宿舍必须符合宿舍标准要求,规范,合理放置,注意安全用电,宿舍内不乱拉电线,插座,不准组建局域网。影响他人学习及私自组建局域网用于游戏者,并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四、为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严禁饲养各种宠物,违反者限时将宠物带出宿舍,给予相应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五、学生不得将宿舍内杂物随意扔到楼内外的公共区域,要及时扔到垃圾回收处。

六、严禁学生在寝室使用任何大功率违章电器,如大功率电炉、电加热棒、电热毯、电锅、电热杯等,发现违章电器一律没收,对初犯者本院将通报批评,对屡犯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因使用电器造成不安全事故,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七、擅自夜不归宿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如还不改正将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八、宿舍卫生标准:室内物品要按标准摆放,不得随意挪动位置,废品要及时扔掉,达到统一、整洁、规范、有序的标准,违反给予通报批评。

九、学习生活物品要摆放整齐,床面平整,严禁堆放衣物等其他用品,床下用品要摆放整齐,违反给予通报批评。

十、地面要保持干净整洁,保持原色,严禁积攒、堆积脏衣物,袜子等,违反给予通报批评。

十一、门窗、镜子洁净,明亮不留灰尘。要将值日表统一贴在门后。阳台禁止堆放垃圾,杂物,和不用的书本空瓶。禁止向窗外随意丢垃圾,倒水等行为。室内无人时必须将插座上没用的电线、设备等拔掉,违反给予通报批评。

十二、禁止在宿舍内吸烟,喝酒;不存放和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违反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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