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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党支部工作职责和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9日 09:11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中国共产党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决定》(辽委发[2015]10号)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教职工党支部工作职责和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一、教职工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时间、地点、人员、内容四落实,注重学习质量。

2.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支部的实际,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教育党员努力做到: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严格遵守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

(3)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在学校的改革和建设中建功立业。

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支部委员会或一般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党课每学期至少4次,以集中学习为主,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课。

(2)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不断改进支部组织活动的内容和方式,使组织生活切合实际、富有新意、生动活泼。并做到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检查,提高组织生活效果。

4.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特色党支部建设和党建研究工作。

5.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把党员入口关,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2)做好培养和考察积极分子工作,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履行入党手续,注重把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把各类优秀人才团结和凝聚在党组织周围。

(3)妥善保存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相关材料,及时上交正式党员的组卷材料。

(4)做好党员数据库的维护和更新工作。

6.抓好本单位的思想教育工作。制定本单位政治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政治学习。调查分析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动态,解决党员和群众的思想问题。教育党员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坚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7.紧密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教学与科研等中心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以党支部发挥的实际作用和党员取得的实际成绩,作为考察党支部和评议党员作用的主要依据。

8.实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做好群众工作,经常了解和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9.严格按党章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和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10.帮助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教职工党支部书记的岗位职责和待遇

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和待遇是:

1.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主持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召集党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大会,提出党支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督促党支部委员的工作。

3.主动、经常地同本单位行政领导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协调一致。积极支持行政领导开展工作,教育全体党员和工作人员,努力完成行政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4.要参与系(教研室)工作,对系(教研室)的重要工作,如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要参与研究和决策,对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5.检查党支部工作的落实情况,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6.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对党员管理、监督和服务,每学期至少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一次。

7.主持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党建活动,保障基层党建经费的正确合理使用。

8.主持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9.抓好对教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0.主持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向上级反映教职员工中出现的思想倾向和问题,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单位的和谐稳定。

11.实行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每年“七·一”前要向上一级党组织作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并接受考核。

12.党支部书记每届任期三年。享受科级职务待遇,责任津贴每月150元。

中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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