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普通高等院校、各市征兵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进一步扎实做好2015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大学生征兵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各级兵役机关和高校要把大学生征兵工作作为高校国防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在巩固去年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提高质量、落实政策、健全机制。按照国家关于层层分解任务的指示要求,省决定按不低于各高校在校男生总数1.1%的比例,确定各高校今年大学生征集任务(具体征集任务见附件)。任何院校不能有任何理由低于这个数量,并根据实际把任务再分解、再落实。
二、深入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高校征兵宣传动员是大学生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障。5-6月份,省教育厅将会同省征兵办、省国教办联合开展2015年大学生征兵宣传动员系列活动。主要包括:“中国梦,铸军魂”爱我国防演讲比赛、“绿色青春,圆梦军营”大学生士兵风采录征文、“相约在军营,共筑中国梦”军校联合文艺汇演、“征兵宣传进校园”、“征兵活动月”等活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筹划,严密组织,要配合兵役部门开展“走进军营”体验一日兵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爱国强军的大学文化和社会氛围,激发大学生自觉投身军营的内在动力,实现大学生“携笔从戎,建功军营”的强军梦。宣传动员系列活动结束后,将根据各高校活动开展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奖。
三、提高服务意识,扎实指导服务
适龄青年需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积极应征报名。各高校要认真组织,通知到每一个有意愿的学生及时报名和确认相关信息。要积极协同当地兵役部门,开辟大学生入伍绿色通道,提前做好大学生入伍的相关工作,确保在放暑假和毕业生离校前能够完成初检、初审和预定兵源工作。在暑假期间,要设置专门的征兵咨询电话或网上答疑平台,及时、准确地为学生解答相关疑问。毕业生离校后,要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征兵预定兵源毕业生,及时为入伍学生提供保留入学资格、学籍管理、学历学位证书发放等方面的服务。各高校要在6月30日前,将本校暑假期间负责人上报省大学生征兵工作服务中心。
四、健全完善政策,确保落实到位
今年,教育部在原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出台了6项新举措,包括设立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扩大考研加分范围、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入伍优惠政策、放宽复学转专业限制等。省教育厅为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决定推出退役复读大学生,经学校考核合格,优先推荐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有创业意愿的,优先进入我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的优惠政策。各高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落实好原有政策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发挥高校在专升本、考研、转专业、奖学金等方面的自主权,创造性地制定优惠政策,切实调动大学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要继续做好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工作,并不应予以收取学费。退役复学后,入伍经历可作为实习经历,并优先推荐就业。各级兵役机关要积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退役后经济补助金发放标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相关优待安置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的兑现落实。
积极做好“带岗征集”工作,引导和鼓励企业承担国防责任和社会责任,为入伍青年预留、为入伍员工保留工作岗位,使优秀的士兵退役后充实到规模型企业单位中。学习盘锦、抚顺等市的先进做法,招聘录用退役高校优秀毕业生士兵作为管理人才和公务员队伍的后备力量进行重点跟踪培养。
五、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督导检查
建立大学生征兵工作定期公报制度,各高校要在5、6、7、8月的28日前统计上报大学生征兵工作进展情况、体检政审数量、初定兵源数量等。省教育厅和省征兵办将适时公布各高校各项工作进展和结果。5-7月份,省教育厅将会同省征兵办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征集工作不到位的高校将采取“约谈”、“通报”的形式,强力督促工作开展,对工作积极主动、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各高校也要结合实际开展实地检查。
六、切实加强领导,圆满完成任务
各级兵役机关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征兵工作,双方密切配合,及早筹划部署,提前展开工作。各高校要建立“一把手”责任制,将大学生征兵工作作为评估高校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纳入高校和院系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强武装机构建设,未按省规定武装机构设置的要尽快调整,明确责任和任务,加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投入,切实保证大学生征兵工作有效开展。要在5月30日前迅速召开本校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部署会议,研究提出做好今年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以及如何完成征集任务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5月底前上报到省大学生征兵工作服务中心。要针对毕业生、在校生、录取新生三个不同群体,进一步明确武装、学生、就业、教务、招生等相关部门的责任,各有侧重、形成合力。高校毕业生入伍将作为高校国防教育、人才培养以及就业质量的重要内容,作为高校就业工作的重要评价指标。
七、联系方式
省大学生征兵工作服务中心征兵工作咨询部
联 系 人:蒋璐璐、王莹、周鑫
联系电话:024-26901958(含传真)、024-86903415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110032)
电子邮箱:lnyzbb@163.com
附件:
1.2015年全省各高校男兵征集任务分配表
2.2015年全省各高校男兵征集任务分配表(各市)
3.2015年全省高校大学生征兵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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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拟文 2015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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