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修订)》以及《美育与设计学院 2027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相关工作安排,我院已完成 2027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申请材料收集、初步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本次推免申请学生材料合格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 年9月2日—2026年9月3日
如对本次材料初审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学院推免申诉受理小组提交申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美育与设计学院 511室
申诉受理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13842355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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